关于接待来我校考察交流的温馨提示 |
时间:2015-09-08 16:48:29 作者: 来源: 点击量: |
随着学校创业型大学建设的深入和后示范建设的推进,兄弟院校等单位纷纷来我校考察交流,这是对我们的肯定、支持和鼓励,对此我们深表谢意和欢迎。 由于当前我校正在开展“三严三实”活动,深化教育综合改革、加快提升学校发展水平的任务也十分繁重,为了更好地接待来校考察交流的来宾,保障考察交流有序进行,我校对来访接待做出如下安排: 1.每周四(寒、暑假等节假日除外)为来宾接待日,其余时间谢绝来校考察交流。 2.请控制来访人数,每个来访单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。 3.请来访单位提前一周将正式来访公函传真至学校校务部(传真:0531-86335111),以便统一协调安排接待事宜。 4.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,来访单位交通及食宿自理。 5.接待来访联系电话:0531-86335112。 谢谢理解与配合。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务部 2015年7月 |
责任编辑:党群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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